首先;感謝全知人教我數學與精確計算,并指出我的攝影史的年代起點錯誤!他的攝影起點是1840年,而目前人們知道最早的一張照片,卻是1826年尼埃普爾的《格拉斯窗外的境觀》,所以我也納悶……,誰聽誰、誰怕誰、誰是誰、誰誰誰?
幸好,你我都象大多數百姓一樣,常生活在一邊是真實的三餐,另一邊卻是虛無的精神狀態之中。也常常在一次次的刺激下,感覺精神已經麻木;在感動時卻發現表達的匱乏,在物質數字越來越精確時,卻發現的情感越來越模糊。攝影是我的精神所在,是吾所愛,所以你又何必精確與認真呢?
再次懇切老師提寶貴意見!有道理時俺會動一動、改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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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方法 我認為《中國攝影通史》有三義:一是,影像本身的客觀存在;二是,通過影像整理出來的影像文化的演變史;三是,運用研究結果分析預示影像文化的存在與未來。
前面談過,新聞與歷史的最大區別在于新聞的是以一種“當下”的狀態而存在,而歷史卻是一種已消亡、不復存在的文化現象。歷史的責任就是以一種文化的態度,梳理影像文化的淵源和發展的脈絡。作為編撰歷史者,也只能憑舊現象通過合理的想象、觀察、梳理出影像文化的發展傾向而著作之。歷史不僅僅是一種記錄,更是一種以古今通今的希望,其擴展范圍甚至可達未來。對《中國攝影史》的編撰,目前最缺乏的不是研究者、著作者,而是研究資料和影像保存方面的材料嚴重匱乏。
現在,隨便哪個城市要拿出一套50年前完整的城市記錄,并不是容易的事,咱們就更不要說有“人文記錄”這方面的東西了。導致這種現象的存在,這本身也有攝影方面的某些特性所決定的。大家知道,攝影術傳入中國更多的是以一種貴族的玩物,而不是一種文化記錄的姿態進入的。影像資料匱乏、零散和分布不均成了編寫《中國攝影史》的難點。而在當代,攝影卻以一種大眾文化的新傳媒技術形式,揭開了人類視覺文化歷史的新紀元,它直接塑造了一種完全自由的文化形式,它克服了百多年來陳舊的;所謂的獨創與公式化的表達方式。當代影像文化正以前所未有的爆炸性發展,呈現在我們面前。所以,在編撰攝影史前,如何整理收集影像資料就顯得尤為重要。作為影像資料的研究者,只有在資料盡可能詳盡的條件之下,才有可能還原歷史的前后關系,即事件的前后、左右、上下、起始諸關系。也只有以客觀史實為根據,才能得以推古知今,古為今用,預測將來,此謂:文化的進化。
作為攝影史的編撰者,研究歷史的目的并不是羅列現象,拾遺補漏。而是在于研究影像文化的發展,變化規律,并得以發現真理,運用真理闡釋影像歷史的起源、行進的目的與終極價值的意義。作為研究已消失、已作古的文化現象,獲取確鑿的絕對真實的影像是件艱難的事實,因為任何影像都是通過一定的“視覺方式”進行處理的最終結果,“視覺方式”又和作者的主觀選擇有著密切的聯系,沒有絕對真實的影像,從而也沒有絕對真實的客觀歷史。從而,歷史研究并非陳述過去,羅列現象,而是通過歷史研究今世也。所以,作為歷史研究者,羅列盡可能詳盡的影像資料,通過歷史經驗,可以推論、可以達理、可以預知未來發展及現象。
作為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民間自發的有《永遠的四月》,還有各大媒體以及雜志編輯部都在做這些事,甚至由鮑昆編輯出版的《攝影中國》,也詳盡的為我們羅列了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有影響的攝影作品、攝影現象以及主要人物。但從我們的攝影史研究的整體來看,大多數史料研究者缺少史學上的整體貫穿及前因后果的人文分析,其更缺少收集整理出與影像相應、相關的文字記錄,使影像僅僅成為某種陳跡而少有理會者、解釋者、歷史研究者參與其中;更缺少相應的文字考證;文字評論也顯得力度不足。攝影與影像的發明與存在“不僅損了人的記憶力,也減少口碑的功效,其獨特的視覺方式,更使有些偽造者的作品流傳于后世、害了歷史……”(浮田和民語)。從而,以文字闡釋時代背景、思維方式、價值取向——在其影像中的地位及作用實在是不可或缺,此乃得以判斷起影像存在的意義。文字者可以一人、可以多人、可為當時、也可為后世、可為教誨、也可為利益、可為娛樂、也可為沉重,“觀察方式”的不同如同“視覺方式”不同一樣,都有存在的理由。
所以,收集影像的方式與收集文字的記錄同等重要,文字者可以是原記錄,也可以是傳承記錄。而作為攝影史的記錄者,雖現時是種傳承的記錄,但也應盡可能地與原記錄者保持著某種形式的接軌。理出個來龍去脈,前因后果來。這是今人闡釋、評論之基礎。前面說過,影像的本質就是一種“視覺語言”,一種“視覺方式”,而歷史多由不同意識形態,價值取向所構成的,其與時代相互作用生成了不同的視覺思維方式與語言,所以單純的以影像羅列作為影像史實在無法判斷前人意志及其價值取向。所以,當今很多中學生把“鬧文革”、“憶苦艱”的照片當成了當代的后現代攝影作品進行解讀。假如,單純地把它作為眾多解讀方式中的一種,我并不反對。但作為對歷史影像的理解,卻是出現了嚴重的誤讀。所以,文學評論與意識形態,價值取向之間的關系存在于影像之中,也存在于影像之外,但攝影史對此闡釋至關重要。 我在閱讀人文史時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在攝影發明之前,關于“攝影形式”的“視覺方式”思維,我們的前輩走得比我們想想的遠多了,如攝影術發明前的柏拉圖,在他的“視覺中心主義”中,就闡釋鏡子有著比藝術家更佳的模仿能力,而人的模仿僅僅是以超驗的理性為對象;1816年尼瑟!つ岚F丈驮涱A言,人造視網膜(照相機)將“獨立于我們的感覺”,發展出另外的一種話語(單眼、靜止、穩定、可控、零亂)。這種人造的視網膜,似乎反映了人們渴望把零亂的世界以人的可控方式;固定化、理性化的保留下來。人造視網膜的視覺觀念就是保存某種記錄的真實?梢,哲學上的視覺觀念形成要早于攝影,而當攝影成為一種視覺觀念的時候,攝影的歷史就成了攝影觀念的歷史。所以,作為攝影史的編撰者,影像資料的整理收集固然重要;但不要沉溺于某些具體的影像之中,特別是在當今,有些攝影已經與某些攝影特性呈現出逐漸分離,且漸漸發展成了一個復雜的文化概念。攝影也許是一種藝術,但攝影史不是藝術史。它是一個涉及多種人文學科研究的廣泛領域。這就要求我們,應該把攝影當成人文科學研究的一個組成部分進行研究,而不是為攝影史而研究攝影。 |